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软件产品的税务处理
1.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
应当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者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收入,
应当征收营业税。
3.对于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应当征收增值税。
4.对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者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应当征收营业税。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