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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与应对国外反倾销

来源: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李健 编辑: 2006/05/24 09:36:30  字体:
    内容提要:目前,我国已成为国外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改革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改革,有利于我国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

  关键词:中小企业;反倾销诉讼;会计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于我国对外贸易是以集体和民营、私营企业等中小企业为出口主力,出口商品结构以纺织、机电产品、轻小产品和农产品为主。出口企业多,出口数量大,附加值低,产品价格低,容易遭遇国外反倾销;以村镇等区域为特色的块状产业群,生产技术、管理模式雷同,出口产品相似,出口的国外市场集中,也容易遭遇国外反倾销。据统计,截至2002年1月31日,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总数已达412起,涉及我国出口产品20个大类中的4000多种,总值至少有100多亿美元。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的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其可诉的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但反倾销又是世贸组织允许的世界各国均可采用的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抵制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小企业面临严峻的国际反倾销形势,迫切需要从多层面、多角度、多方法、多途径去思考与探索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结合欧盟反倾销规则及有关案例,我国中小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应遵循原则有:积极应对、依法应对、理性应对。

  在反倾销提起、反倾销调查、反倾销应诉中,有很多事项涉及会计的专业问题。我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的实践表明,我国一些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败诉,主要原因之一是企业不能提供有关产品生产的准确会计资料。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⑴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⑵会计基础工作薄弱;⑶用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付出成本大,或者难以获得;⑷中小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总的来说残缺不全;或者虽有其中几项制度,实际工作中从未认真执行过。因此,中小企业会计会计制度改革仍属当务之急。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我国1993年所进行的会计改革,改变了长期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会计模式,初步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2001年所进行的改革就其深度来说,又远远超过了1993年的改革,可以说此次改革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与国际惯例的多方面接轨。但从反倾销所论及的产品成本框架中,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中小企业经营业务与会计核算的特殊性,2001年的会计改革并未涉及到中小企业。随着中小企业在我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会计理论界对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化问题日趋重视。2001年9月在日内瓦中外专家重点讨论了中小企业会计指南的问题,我国专家积极参与,现已着手进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制定,这将使中小企业从制度上规范会计工作,从而在宏观上为我国中小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提供会计支持。为此,国内会计理论界提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⑴适应中小企业的特点;⑵要求提供信息重点突出;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⑷简便易行;⑸与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协调,与国际惯例接轨。随着世界市场的日益饱和,国际上倾销与反倾销矛盾日趋激烈, 反倾销也成了我国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体制下,反倾销是一种符合国际惯例的合法保护手段。国际反倾销的形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经常挥舞反倾销大棒,反倾销成了欧美国家在对外贸易中常用的非关税壁垒;二是发展中国家也经常使用反倾销手段。因此,从中小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方面来看,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是防范与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提高胜诉率的惟一选择。

  在所有的反倾销案件中,我国企业胜诉率低,而且我国企业经常被否决掉市场经济待遇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否决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待遇申请的最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企业缺乏经过正确审计的财务账目。欧盟认为大多数中国企业提交的是不完整的账目,其中相当部分根本没有经过审计或没有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标准进行审计,尤其是在资产折旧方面。欧盟要求其成员国的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2005年以前,统一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东南亚多数国家也是原封不动地照搬国际会计准则。我国作为IASB成员,一是不可能退出,单搞一套“国家化”会计准则;二是不可能部分接受,搞一套“本国特色”的会计准则,只能“接轨”。目前,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其核心问题是会计标准国际化,而会计标准国际化的重点在于会计准则国际化。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在资产的会计计价和财务报告披露方面尚未全面实行公允价值与公允列报原则,依然强调会计计价基础是历史成本与真实列报原则;后者要求资产的会计计价必须是公允价值,财务报告必须遵循公允列报原则。以历史成本作为资产的会计计价基础虽然可以满足财务报告对真实性与真实价值的要求,但不一定能够满足公允性与公允价值的要求。我国会计核算中没有采用SG&A这一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术语,通常所说的三项费用,在我国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显然不同于“一般费用”,即使同为“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在我国的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内容与其他国家也不尽相同。而且随着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和旧会计准则的修改,三项费用的具体范围也经常有所增减。现存的会计制度差异常常在反倾销调查中被用来作为剥夺我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依据之一。在这种情况下,目前我国的一些外资企业在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同时,通常还会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在国外反倾销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因为其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或与国际会计标准差异太大,无法得到足够的应诉证据而最终选择放弃应诉。就是这些原因使得我国在历次国外反倾销诉讼中屡次失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业内专家指出,我国作为一个经济转轨国家,国际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应用不可避免在法律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很多企业不可能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来做账,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反倾销诉讼后,我们更应该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来做账,否则就会很被动。由于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会计制度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操作上的简便易行。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中小企业都只要求提供简化型的财务报告,与现有的财务报告不同的是,简化型财务报告只提供更容易理解的财务信息,只反映企业扼要的经营成本与财务状况。国外的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时,既要与会计法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相一致,又要兼顾中小企业的特点,同时与国际惯例接轨。

  三、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关键:建立企业竞争对手会计和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

  我国中小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必须知己知彼,除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正确核算成本、建立一套完整的企业档案如财务、税务、报关资料等以外,还要进一步了解进口国的情况,掌握竞争对手的相关证据,需要建立健全应对反倾销的竞争对手会计。竞争对手会计是以权变管理思想为指导,始终贯穿“知已知彼”这一核心战略思想,通过各种现代管理方法搜集和分析竞争对手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应对国外反倾销的一种现代管理会计方法。国外的公司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竞争,应对反倾销的形势,都纷纷启动了竞争对手会计。温州打火机行业遭遇欧盟反倾销诉讼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遭遇的众多贸易性技术壁垒中知名度较大的一个事件。在它的背后,隐藏着我国打火机出口企业与国际上打火机生产企业间长期的激烈竞争。我国企业都可以从这次事件中得到某些重要启示。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也应该借鉴国际上在应对反倾销方面的成功经验,建立竞争对手会计。

  竞争对手会计一般包括国内竞争对手会计和国外竞争对手会计两部分。前者主要是为了掌握国内竞争对手的情况,配合行业协会协调好同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避免因出口产品的价格战而引发反倾销诉讼;后者是为了掌握国外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为企业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提供依据,积极参与竞争和规避、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在国际倾销与反倾销领域,反倾销竞争对手会计的重点是后者。以美国为首的许多国家仍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必须要用“替代国”的办法来确定倾销或损害。我方能否胜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选择一个合适的“替代国”,并迅速考察该替代国有关企业的成本构成和销售价格。如果中小企业建立了国外竞争对手会计,在平时就积累了国外主要竞争对手的财务会计资料,一旦进入反倾销调查程序,就能根据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数据库,选择对应诉企业有利的具体替代国方案并进行充分的会计举证。

  有效的竞争对手会计应完成两项重要任务:一是通过财会系统来加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内部财会资料的积累,结合国外反倾销调查内容,做到有备无患,一旦涉诉,能迅速进入应诉程序;二是通过财务系统搜集外国产品在我国市场倾销的信息,就外国产品在我国市场的倾销进行会计预警,为企业反倾销申诉进行会计举证,在国内产业保护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在国际倾销与反倾销中,西方国家通过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在反倾销诉讼中所拥有的财会优势、人才优势是我国所无法比拟的。严峻的国际反倾销形势,迫使我国按国际通行办法建立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在我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中,无论是应诉还是申诉都离不开财会这个支持系统。缺少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已构成我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的瓶颈制约,是我国企业赢得反倾销诉讼的最大障碍。建立中小企业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应考虑中小企业现状,以及中小企业经营特点,使之成为具有多功能、多层次、综合性、系统性的保护机制。主要包括出口企业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行业商会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政府机关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中介机构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等四个组成部分。目前,应尽快建立行业商会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和中介机构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⑴行业商会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在我国中小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实践中,行业商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温州烟具协会在获知欧盟对中国打火机实施反倾销调查时,积极组织引导温州打火机行业企业应对欧盟反倾销。共组织15家企业进行“产业无损害抗辩”,1家企业则直接应诉,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并筹集了200多万元资金,聘请国际上精通世贸组织事务的律师,同时在应诉中与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建立“民间联盟接口”,形成了信息预警机制等,为打赢这场洋官司赢得了主动。从财会角度建立保护机制主要在于建立行业商会反倾销会计信息中心,在出口产品反倾销规避、反倾销调查的应诉等方面发挥作用。⑵中介机构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在应对反倾销方面,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必须发挥注册会计师在反倾销中的作用。中介机构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反倾销国外应诉准备、反倾销国内申诉代理、反倾销国内应诉代理等会计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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